近年来,随着红安县经济社会高速发展,金融风险随之显现,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。红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,在杏花法庭揭牌成立红安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充分发挥退休干部的政治、专业、经验优势,着力防范、化解金融风险,努力营造更加公平、更有活力的发展环境。
一是搭建大舞台。与县司法局、县金融监管支局联合出台《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聘请3名矢志司法、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组成调解专班,开展先行调解,保障金融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在司法框架内有序运转。
二是摸排中梗阻。联合县金融监管支局到全县9家银行、5家保险公司走访调研,组织召开2场座谈会,摸查金融纠纷化解的困难问题。与县农商行联合召开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,了解金融风险化解中的困难,并答疑释惑,推进共建良好金融生态。
三是打好组合拳。构建“司法+金融”联动格局,有效整合县司法局、县金融监管支局、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资源,对接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,加强日常沟通,打通信息壁垒,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效率。
四是畅通主渠道。所有案件由电脑随机分至各调解员名下,调解未能成功的及时转入审理程序,加强金融纠纷立案、审判、执行内部协作,减少流程周转,加快金融纠纷化解进度,平均调解时长7 天。
五是导入快车道。引导当事人通过微信、手机短信表达诉求,当事人远隔千里、居住深山,也能掌上解纷。在线调解金融纠纷480 件。矛盾化解步入“快车道”,有效节约司法成本。
六是弘扬好传统。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,利用节假日送达文书、调解纠纷,假日送达158 次,假日调解 138 次,打通金融解纷最后一公里。调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620件,及时维护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。
七是当好主力军。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并给予工作指导,提供调解文本模版,提高调解规范化水平。人民调解成功率42%,对202起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,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。